圣经中,不同时代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婚姻制度。以色列人的始祖雅各,娶了两个正妻利亚和利亚的妹妹拉结,另外有两个妾,是使女辟拉和使女悉帕。到了摩西立法,婚姻制度转为利未婚,规定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但是弟弟原先娶的妻子并没有要离婚。是有限度接受一夫多妻的状况。

  经济上的一夫多妻

  (例如一般的动物体型男女比例,如果男性体型比女性越大,男性拥有的配偶数也越多;传统观念,认为男性应该负担比女性还多的责任与义务。)男性中富有和拥有不错政治权力的才能支持多过一位妻子,或者像伊斯兰中这些男性被容许多过一位妻子,其他男性拥有一位妻子或甚至没有妻子。

  但这不符合群体的经济原则,一些男性和女性,在一夫一妻社会中从未得到配偶,而一夫多妻制度,会让更多男性找不到配偶,从而使得社会治安败坏、生育率降低、以及遗传因子单一化。

  虽然多数国家规定一夫一妻,但实际上借由多次婚姻及私生子女,富裕男性仍然可以获得实质一夫多妻制;许多西方国家对赡养费的规定是让前妻能获得与丈夫相同水准的生活、也规定男性有义务给予私生子女的母亲抚养费,这代表富裕男性离婚及拥有私生子女也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减少了一夫多妻。

  在过去20世纪中期以前,女性没有经济能力,需要依附男性生活,因此一夫多妻制,在经济不景气时可以让较多女性得到经济保障。现在社会,女性经济独立的比例大增,不再需要藉婚姻得到经济保障,也降低了一夫多妻的比例,但仍有男性高单身率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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