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里中“三堂会审”的“三堂”指什么 古代如何审案

喜欢的朋友都知道,“三堂会审”是《玉堂春》的著名选段。剧中讲述的是书生王金龙和名妓苏三的一段情缘。那么什么是“三堂会审”,古代真有这项制度吗?

戏曲《玉堂春》中,南京官家子弟王金龙与名妓苏三发誓白头偕老。王公子钱财被盗,潦倒关王庙。苏三得悉后,赴庙赠金资助,使王金龙得以回到南京。后来,老鸨和山西富商沈延林以假信私下将苏三卖给沈延林为妾,沈延林之妻皮氏“大娘”与赵监生私通,用药毒沈延林,反诬告苏三。洪洞县官受贿一千两,将苏三问成死罪,解至太原三堂会审。主审官恰为巡按王金龙,遂使冤案平反,王金龙、苏三得以团圆。

戏曲中的王金龙所任巡按一职,又称“巡按御史”,是古代官僚机构监察机关的一种设置。“三堂会审”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共同处理案件的一种制度。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后,在之下设置三个最重要的官职,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并称三公。丞相掌政务,太尉掌军务,御史大夫掌监察。这种体制奠定了中国几千年官僚政治的基本格局。汉承秦制,监察机构称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唐代监察机构内部形成严密的三院制,其监察制度还有一个特点是御史参与司法审判,重大案件皇帝“则诏下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同案之”。这种制度延续到明清,人称“三堂会审”。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与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凡“三法司”参与审判的称“三司会审”,习惯的说法便是“三堂会审”。

可见“三堂会审”是从唐代开始的一项政治制度,它是统治机关内部监督的一种形式。类似于现在的检察机关,但又有不同。现代检察机关可以直接侦办官员违法的案件,但不参与案件的审理,而是作为公诉人一方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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