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地方为1913年到1928年间中华民国袁世凯政权及北洋政府时期,定名为京兆。1928年6月28日,民国政府改北京为北平特别市,1930年,北平特别市改为北平市。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北平更名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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