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尔德警方在处理此案时所犯的“五宗罪”:

  1. 始终没有封锁现场;

  2. 始终没有对整个房屋进行认真的检查;

  3. 任由被害人的亲属、朋友随意进出;

  4. 在琼贝妮特的尸体被发现后,警方亦没有对现场证物进行采集;

  5. 最要命的:发现被害人尸体后,警方立即将被害人的父亲列为第一嫌疑人,并将其猜测向媒体爆料;

  凶案发生的第二天,当地媒体即开始按照警方提供的情况报道此案;波尔德市政助理检察官对此作出的反应是:这简直太荒唐了!警方的验尸报告显示,琼贝妮特在死前头部遭到严重的钝物击打,导致其头骨骨折;凶手似乎是使用手指或是油漆刷子柄之类的东西侵犯过被害人的性器官,但没有证据显示曾发生过“常规强奸”;真正使被害人毙命的是一条普通的尼龙绳,琼贝妮特系窒息死亡。

注:窒息死亡的六个阶段:

  1. 窒息阶段。约持续半分钟,因个体的体质不同而有所差异;

  2. 吸气性呼吸困难阶段。持续约1分钟;

  3. 呼气性呼吸困难阶段。又称惊厥期,持续几秒至几十秒;

  4. 呼吸暂停阶段。大约持续1到2分钟;

  5. 终末呼吸阶段。持续时间长短不定,大约1分钟;

  6. 呼吸停止阶段。持续时间因人而异;

  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是25日晚10点到次日凌晨6点之间,这也就是说,当警方在26日清晨5点32分赶到现场的时候,琼有可能还活着!这的确让人匪夷所思:难道凶手没有掳走琼,而是和她一直呆在酒窖里,亦或是把人掳走,杀完了又送回来的?显然,后者的可能性不大。

  尸检还发现琼的体内有尚未消化完的菠萝,应该是在被害前一个小时左右吃下的;警方在厨房的桌子上找到了一个盛满菠萝块的大腕,里面还放着一只羹匙,从羹匙上提取的指纹后来证实是琼的母亲的;而无论是琼的母亲,还是她的父亲,谁也不记得曾喂过孩子菠萝吃。

  根据夫妻两个人的口供:在25号圣诞节那天,全家去了一个朋友家参加派对;晚上9点30分左右回到的家,当时琼在车里就已经睡着了。琼的父亲把她抱进卧室,夫妻二人也匆匆睡下了。

  那么是不是孩子凌晨自己起来去厨房切的菠萝?从手头的资料来看,似乎没有人关心这个问题,因为当时的大多数人要么公开承认、要么私下怀疑,都觉得这对夫妻作案的可能性太大;而警方向公众展示的,全部都是不利于琼的父母的证据;可以说,这起案件,从一开始,警方就在误导媒体,误导公众;

  警方声称没有破门而入或是暴力闯入的痕迹,但实际情况是,被害人家地下室的一扇气窗玻璃早已被人打破了,这难道不是有人破窗而入的证据?还有,在地下酒窖里找到的一个靴子的脚印,尺码和琼的父母都不符合;还有,在包裹琼的白色毛毯上发现了一根头发,不属于已知的任何人;还有,用于勒死琼的那根尼龙绳一直都没有找到,应该是凶手在作案后带走了;还有……

  警方是不是应该至少对媒体提一下这些事儿呢?波尔德警方没有。这些“细节”直到一年以后才对外公布,可是在那个时候,琼的父母早已成了全美国民众的众矢之的了,根本没有人愿意去理会这迟来的证据。

  琼的父母还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解脱出来,媒体铺天盖地的负面报道就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了。这里仅举一个例子,一个让人气愤万分的例子。美国时代华纳旗下有一本杂志,叫《名利场》VanityFair,该杂志在报道琼的葬礼时,援引了波尔德警局一个警员的话,“琼的母亲一边掩面痛哭,一边通过手指缝偷偷观察我...”!

  好在波尔德市检察官没有随邦唱影,否则,要是闹出个美国版的“聂树斌案”来,岂不是屈死好人乐死了贼?2001年,又有两个“笔迹鉴定专家”同时对媒体宣称:那两张半勒索信的笔迹系出自琼的父亲之手。舆论再次大哗。2003年12月,法医从琼的内裤上提取出了足够的DNA样品,并制成了DNA图谱;该DNA属于一个未知男性。这份数据后来被上交到美国联邦调查局的DNA数据检索中心,该中心拥有超过160万份相关数据,大多数都属于有过前科的不法之徒。

  后续调查惊人地发现:在琼遇害的那个社区,在琼遇害的那年,共发生了100多起入室盗窃案;另外,以琼家为中心,方圆2.5英里内,居然有38个已在美国警方标名挂号的性侵犯者。虽然他们先后都经过警方的逐一排查,被解除了嫌疑,但人们不禁要问:在这样一个入室盗窃频发、性侵犯者云集之地,为何波尔德警方直接把矛头指向了琼的父母呢?

  2006年8月16日,41岁的约翰·卡尔,前小学教师约翰.马克.卡尔,在泰国首都曼谷被捕。被捕的原因是,美国加州警方怀疑他与多宗猥亵幼女案有关。后来之所以又把他和琼的案子联系起来,是因为他在写给科罗拉多大学新闻系教授,迈克尔·特蕾西的信中,以大量篇幅描写了自己对琼的爱意,并极其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卡尔在记者会上神情紧张、说话结巴,不愿说明自己与拉姆希家的关系以及认识蓉贝涅多久;记者问他是否杀害蓉贝涅,卡尔说︰“没有,我没有。蓉贝涅死时我在她身边…她的死是一场意外。”不过,卡尔也不认为自己无辜,稍后并对蓉贝涅之死深感抱歉。

  2006年,涉嫌10年前杀害美国6岁选美小皇后琼贝妮特·拉姆齐的美国前教师约翰·卡尔被带上法庭。

  约翰·卡尔,恋童者。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13岁时嫁给他,第二任妻子16岁;在过去的几年里,他“转战”南北,先后去过欧洲、中美洲和亚洲,到处搞那套恶心的把戏。卡尔声称他当时企图绑架蓉贝涅并勒赎11万8千美元,结果计划出错而将她勒毙。

  然而,就在很多美国民众欢欣鼓舞,认为真凶落网之时, 2006年8月28日,美国地方检察官宣布不会对卡尔提出谋杀指控,因为他的DNA图谱与从琼内裤上提取出的陌生人的DNA并不吻合。同年12月,美国国内安全局官员宣称,将继续跟进此案,不排除卡尔协同作案的可能性。

  随着案件的跟进,美国警方发现,在琼被害的当夜,卡尔身在阿拉巴马州。2008年7月29日,美国波尔德警方宣布:根据进一步的DNA测试结果,琼的家人将不再作为本案的嫌犯。同一天,波尔德地区检察官玛丽·莱西给琼的父亲寄去了一封官方道歉信。原信件很长,节选如下:

  这个最新的科学证据说服了我们……您和您的妻子、儿子,将不再是本案的嫌疑人……鉴于社会公众在此之前对你和你的家人造成的误解,我深表遗憾……您所遭受的可怕的损失,我们抱以深切的同情……我们希望能够通过DNA技术,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我们难以想象琼的父亲在读信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他的女儿在11年前遇害,而他的妻子也在2年前过世……

  在琼死后不久,琼的父母就陷入了无尽的官司当中。他们的代理律师林·伍德先后对美国多家知名媒体提出了诽谤指控,包括圣马丁出版社、时代杂志、福克斯新闻频道、美国媒体公司、纽约时报……就在琼的父母忙于指控别人诽谤时,又有两个人把他们也告上了法庭,罪名不是别的——诽谤。这两个人声称,在琼的父母出版的《无辜的幻灭》一书中,将他们写成了波尔德警方调查的嫌犯,纯属无中生有、诽谤中伤。该起诉被地方法院驳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