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重定价日】LPR是什么?银行放款日和1月1日如何选。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规模大,事关老百姓“钱袋子”,且情况复杂,例如此前有的购房者享受打折利率,有的则是基准利率上浮;重定价日有的选择每年1月1日,有的选择贷款发放日的每年对月对日...一起来了解下不同购房者该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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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是什么?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与贷款基准利率不同,LPR由各报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并按月公布,市场化程度更高,能够随着信贷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变动,可以为银行贷款提供定价参考。报价加点幅度主要取决于报价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2019年8月,人民银行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12月,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推进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并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不再使用贷款基准利率,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今年3月起,原参考贷款基准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固定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

新的LPR由18家报价行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LPR。公众可于每月20日9:30后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2月20日最新报价显示,1年期LPR为4.05%,5年期以上LPR为4.75%。

LPR重定价日银行放款日和1月1日如何选?

在每个重定价日,新的贷款利率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利率+基点重新计算确定。假设选择银行放款日为重定价日,银行放款日是2020年7月23日,那么重定价日就是每年的7月23日,新的贷款利率在每年7月20日公布的LPR利率的基础上确定。假设选择每年的1月1日为重定价日,那么新的贷款利率在上一年度12月20日公布的LPR利率的基础上确定。

因此,选择LPR重定价日主要是看贷款的放款月份。一般选择12月的LPR作为定价基准其实不太划算,因为岁末年初受春节等因素影响,银行比较容易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况,利率报价可能处于一年中的相对高位。而三季度通常是一年中LPR利率较低的时期,可以尽量选择此期间或其他LPR利率较低的日期作为重定价日。

此外,LPR可登录“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官网(www.shibor.org),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官网(www.pbc.gov.cn),在页面右侧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栏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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