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历史上,专权无道的大太监们,一般不会落下好下场,有些太监还沦落到了被凌迟处死了。比如大太监刘瑾就是被圣旨特批“凌迟三日”而的,在刘瑾受凌迟之刑时,一天割了300刀,晚上尚吃两饭,其状其形皆惨。

被凌迟处死的太监刘瑾

被凌迟处死的太监刘瑾,圣旨特批“凌迟三日”后锉尸枭首

明朝太太监刘瑾在受宠之时,朝野内外培养了无数的亲信,他任人唯亲、无恶不作、扰乱朝纲,把整个大明朝带入了深渊之中,受到一些忠臣良将的憎恶。

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凌迟三日”,皇帝觉得凌迟也不过瘾,不足以消除心头之恨,于是又下令要锉尸枭首。

一天割了300刀,晚上尚吃两碗饭

被凌迟处死的太监刘瑾,圣旨特批“凌迟三日”后锉尸枭首

对刘瑾执行凌迟之刑时的情景,在史书上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

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

被凌迟处死的太监刘瑾,圣旨特批“凌迟三日”后锉尸枭首

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

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

被凌迟处死的太监刘瑾,圣旨特批“凌迟三日”后锉尸枭首

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以上就是明朝大太监刘瑾受凌迟之刑的全过程,凌迟作为满清十大酷刑之一,其实在明朝时就得以完全使用了,对那些十恶不赦之人,明朝政府也是丝毫不存吝惜之心的,该杀就杀,该剐就得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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