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科举制度

科举谜题:王安石为何被取消状元,四个字触怒龙颜(图3)

了解了王安石被取消状元资格的事情,那么,VIP世界之最小编带大家熟悉下宋朝的科举制度,一起来看下吧。

1)北宋正式确立了解试(州试)、省试和殿试三科举考试制度。

解试,是由诸州、开封府、国子监主持举行的考试,中选者被称为“举子”或贡生。

省试,是由礼部主持的、由贡生参加的考试。因在尚书省进行,故称为“省试”,其中选中者被称为进士,省试的第一名称为“ 省元 ”。

殿试,是省试后的一种复试,因在朝廷的宫殿中进行,故称殿试。

2)北宋时期,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

3)北宋时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以第一甲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一甲第二、第三名进士为榜眼。因为填进士榜时,状元的姓名居上端正中,二、三名分列左右,在进士榜上的位置好像人体的眼部地位,所以称作榜眼。本表的探花名录为第一甲第三名。

4)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5)特科状元,即特奏名科状元。特奏名科进士,为北宋新增科举名目,即在正奏名科进士之外,扩大录取的本科进士。特奏名制亦分为五等,一、二等称为进士及第,三等称进士出身,四、五两等为同进士出身,一般只授以助教、文学等低级官职。特奏名进士及第其中夺魁者,钦点为特奏名科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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