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不孝之罪
不孝指不侍奉不孝敬父母、不按礼制服丧的行为。
【五不孝】《孟子·离娄下》:“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8、不睦
不睦,中国古代规定的“十恶”之一。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唐律》中对“不睦”的解释是“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告及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缌麻、小功、大功是根据服制确定的亲属范围。缌麻亲是指男性同一高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小功亲是指同一曾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大功亲是指同一祖父母之下的亲属。
9、不义
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古代刑律“十恶”之一。指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官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守丧期间作乐、穿吉服及改嫁等。见《唐律疏义·十恶》。
10、内乱
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北齐律》中被定为“重罪十条”之一,在隋朝《开皇律》中成为“十恶”之一。“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指家庭内部的乱伦行为,如小功以上亲属间的强奸、通奸、奸父祖之妾皆属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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