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原属北京方言,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二指古玩行业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

据说,“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的。这些人平日里手捧一件“名贵”的瓷器(当然是赝品),行走于闹市街巷。然后瞅准机会,故意让行驶的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他手中的瓷器随即落地摔碎,于是瓷器的主人就“义正言辞”的缠住车主按名贵瓷器的价格给予赔偿。对这个基本上是赶时间的人进行讹诈(据说成功的机会很高)。久而久之,人们就称这种行为为“碰瓷”。

“碰瓷”是什么意思?“碰瓷”一词的起源?

现代“碰瓷”一览:

1、点车
这是最常遇到的碰瓷情况,碰瓷的或者开车、或者骑摩托、或者骑自行车和步行寻找目标。一旦发现车辆减速经过,便迅速跟上碰车,故意摔倒假装受伤,实施敲诈勒索。
2、盗窃
一个人故意碰到你的车,吸引你的注意力,另外一人到你车里趁机盗窃。
3、轧脚
故意选择出租车或黑车,几个人一起上车,其中一人假装中途下车,借口车子轧了脚要去医院看伤,实施敲诈勒索。
4、碰头
二三人乘坐出租车或其他车辆,故意引车通过颠簸或有水沟、小坑的路段,在车颠簸时,乘车人之一故意头撞车玻璃,制造头被撞伤的假象,实施敲诈勒索。
5、坠车
二三人乘坐三轮摩的,拐弯时,其中一人故意摔下车,以摔伤需要看病为由实施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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