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交通灯出现于1868年的英国伦敦,那时的交通灯只有红、绿两色,而且还只是一盏煤气信号灯,得由一名手持长杆的警察牵动皮带才能转换灯的颜色。后来,人们在信号灯的中心装上煤气灯罩,前面放红、绿两块玻璃交替遮挡。不过,这种煤气交通灯很不安全,有时会突然爆炸自灭。一次,一个正在值勤的警察还因此送了性命,交通灯因此被取缔。直到1914年,出现了交通信号灯,这时已经采用“电气信号灯”。后来经过改良,再增加一盏黄色的灯,这才组成一个完整的信号系统。红灯表示停止,黄灯表示准备,绿灯则表示通行。为什么要选择红、黄、绿作为交通灯的颜色呢?
这其实与人的视觉机能结构和心理反应有关。人的视网膜含有杆状和3种锥状感细胞,杆状细胞对黄色的光特别敏感,3种锥状细胞则分别对红光、绿光及蓝光最敏感。由于这种视觉结构,人最容易分辨红色与绿色。虽然黄色与蓝色也容易分辨,但因为眼球对蓝光敏感的感光细胞较少,所以分辨颜色还是以红、绿色为佳。同时,要以颜色表达热或剧烈的话,最强是红色,其次是黄色。绿色则有较冷及平静的含意。因此,人们常以红色代表危险,黄色代表警觉,绿色代表安全。
另外,由于红光的穿透力最强,即使空气能见度比较低,也容易被看见,不会发生事故。采用红黄绿三种颜色是根据光学原理,红色光的波长很长,穿透空气的能力强,同时比其他信号喜欢更引人注意,所以作为禁止通行的信号,黄色光的波长较长,穿透空气的能力较强,所以作为警告的信号,采用绿色作为通告信号,是因为红色和绿色的区别最大,易于分辨,其显示距离也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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