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是有区别的,请注意注意区分。定金,适用定金罚责,即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性质为预付款,无担保功能,即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支付订金一方无权要求双倍返还。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

定金根据《担保法》的约定:第89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责,因为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属于双务行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债务就需要承担定金赔偿。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订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单方行为,而订金最终往往会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或者退款给支付方。

nazhongdingjinnengtui1.jpg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